投訴常見問題
什麼是投訴?2019-10-29T11:57:12-08:00
投訴通常與影響您個人或您目睹的警察不當行為有關。 大多數投訴都是關於可能影響公眾信任的警察行為。
您的投訴應在事件發生後不超過 12 個月內提出; OPCC 可能會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做出一些例外。
您對維多利亞警察局提出投訴的權利載於 警察法. 該法律影響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所有市政警察。
我可以在哪裡投訴?2019-10-29T11:58:10-08:00
您可以直接向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或維多利亞警察局投訴。
VicPD 致力於確保對您的投訴進行徹底調查,並確保您和相關警察的權利得到保護。
你怎麼能投訴?2019-10-29T11:59:16-08:00
提出投訴時,清楚說明所發生的事情是有幫助的,例如所涉及的所有日期、時間、人員和地點。
收到投訴的人有義務:
- 幫助您進行投訴
- 為您提供法案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或幫助,例如幫助您寫下發生的事情
我們可以向您提供有關您可以使用的服務的信息,包括翻譯。 有關詳細信息,請參閱 讚美與投訴.
我可以通過全面的《警察法》調查以外的方式解決投訴嗎?2019-10-29T12:00:09-08:00
公眾投訴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反饋,並讓他們有機會回應社區中的擔憂。
您可以嘗試使用投訴解決流程來解決您的投訴。 這可以通過面對面的討論、商定的書面決議或在專業調解員的協助下完成。
如果您嘗試解決投訴,您可以有人與您一起提供支持。
允許更大程度的相互理解、協議或其他解決方案的投訴流程只會加強以社區為基礎的警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