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紋/照片銷毀

如果您被維多利亞警察局逮捕、採集指紋並被指控犯有以下罪行,導致您被定罪,您可以申請銷毀您的指紋和照片。

  • 訴訟程序中止和 1 年已從處置日期到期(根據加拿大實時識別服務的要求)
  • 取消
  • 駁回
  • 無罪釋放
  • 無罪
  • 絕對排放和 1 年已從處置日期到期
  • 有條件釋放且自處置之日起 3 年已屆滿

如果您有刑事定罪但您沒有收到暫停記錄的記錄、有減輕公共安全風險的情況或申請人參與正在進行的調查,您的指紋銷毀請求可能會被拒絕。

如果請求被批准或拒絕,所有申請人都將收到書面通知,包括拒絕請求的原因。

指紋和照片銷毀不會從維多利亞警察局記錄管理系統 (RMS) 中刪除警察檔案。 所有調查文件均按照我們的保留時間表進行維護。

申請流程

申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通過填寫《指紋和照片銷毀申請表》並附上兩份身份證明的清晰複印件來申請指紋和照片銷毀,其中一份必須是政府簽發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。

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或將填寫好的表格和 ID 郵寄/投遞至:

維多利亞警察局
記錄 - 法庭單位
850 喀裡多尼亞大道
維多利亞,不列顛哥倫比亞省
V8T 5J8

這需要多長時間?

指紋和照片銷毀的處理時間約為六 (6) 至十二 (12) 週。

在其他城市採集的指紋

如果您被維多利亞警察局以外的另一個警察機構逮捕、指紋識別和指控,您必須直接向您被指紋識別和指控的每個警察機構提出申請。

聯絡我們

如果需要更多信息,請致電 250-995-7242 聯繫我們的記錄法庭部門。